李女士將皮鞋送至洗衣店進行洗滌,取鞋時發現鞋子變形后要求其修正。但當她再次取鞋時,卻發現鞋內后側多縫制了一道線。原告李女士遂將被告洗衣店訴至昌平法院,要求被告賠償鞋款2080元。
庭審中,李女士提交了購物票據及錄像,錄像中鞋店售貨員明確表示出售的鞋內僅縫制了一道線。被告洗衣店辯稱僅將鞋用工具撐大,并未另外拆鞋縫線。經當庭察看,爭議鞋的內后側確縫了兩股線。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洗衣店應提供的基本服務為洗滌,其為修正鞋的外形對鞋進行縫制,超出服務范圍,有失妥當。經現場察看,鞋內后側為雙股線,對鞋的外形和使用性能并未產生顯著影響。且鞋已購買使用一年多,價值貶損,最終法院判決洗衣店賠償李女士損失200元。
法官提示
法官在此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要仔細查看商品是否存有瑕疵,并保留好店家提供服務的收據等證明材料,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同時,店家在訂立服務合同時,應書面明確約定服務內容,并對提供服務時可能導致的不利后果進行重點標注、提醒與釋明,從而避免發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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