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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同步進度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各種自然因素的總和,是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代際永享優美宜居生活空間和山清水秀生態空間的自然基礎。將環境問題訴諸司法是公眾環境權益的基本權利之一。環境公益訴訟,則是解決環境保護立法可訴性和司法可行性的關鍵所在,其保障公眾環境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核心內涵,亦與環境法所固有的社會屬性及為弱勢人而戰的社會正義相契合。 本《解釋》內容涉及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的起訴主體、管轄法院、公益訴訟和私益訴訟的關系、行政監管與公益訴訟的銜接、舉證責任分擔、被告的責任承擔方式、生態環境修復費用款項的管理以及司法救助等審判實踐中急需解決的問題。《解釋》具有以下幾個鮮明的特點:第一,合理認定原告資格,鼓勵訴訟和防止濫訴并行不悖。第二,私益訴訟可搭公益訴訟的“便車”,公益訴訟和私益訴訟有序銜接。第三,發揮司法能動作用,適當強化公益訴訟的職權主義色彩。第四,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合理設置訴訟成本負擔機制。 本書由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參與司法解釋起草的法官負責撰寫。全書采用了【條文要旨】【條文理解】【審判實踐中應當注意的問題】【法條鏈接】的結構模式,以期全面展現司法解釋制定過程中的爭鳴和思考、借鑒和創新,并詳細闡明最后采取特定條文的立場和理由。我們希望也相信,本書的編寫出版,會對廣大法官和其他法律工作者,包括社會組織適用法律或者參與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提供有益的指導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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