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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同步進度本書是對國外網絡民商法律的匯編。網絡民商法的服務對象包括兩大類:網絡個體和網絡經濟,因此網絡民商法的立法進程是與網絡的快速普及和網絡經濟的發展密切聯系的。商業機構是網絡社會化的第一批用戶。網絡進入中國二十多年來,它已成為提振經濟轉型發展的引擎,信息技術催生了全新的經濟形態,幾乎所有的傳統經濟類型都存在網絡化的問題。尤其是近年來網絡對產業的影響日益凸顯,網絡已經滲透進了企業的全產業鏈條、全生命周期。如果說蒸汽機將人類從農耕文明引進了工業時代的大門的話,那么互聯網引發的則是改變全球經濟形態的信息革命。無論是傳統的產業形態還是商業形態在網絡時代都面臨著信息化的升級換代問題。與此同時,網絡經濟在國民經濟中占有的分量也日趨持重。根據有關機構的研究,到2013年底,我國電子商務的總體規模已經突破10萬億大關,且增速遠超過其他任何經濟形態。面對如此體量的經濟規模,確實要好好規劃一下怎么進行法律的保護、規范和引導了,畢竟網絡經濟首先也應當是法治經濟。帶著這樣的想法審視我國目前的網絡法律體系,現狀并不讓人感到滿意。我國網絡法律體系的主要問題是,規范性文件層級較低,規范約束力不強,在整個網絡民商法領域,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專門的專門性法律僅有一部《電子簽名法》,在《著作權法》、《民事訴訟法》中散見個別涉及網絡的條款;其次是網絡法律以行政法律為主,民商法律數量嚴重不足。網絡民商法規則的大量缺失,固然可以給網絡提供“無拘無束”的發展環境,但也帶來一系列的法律困擾,并事實上增大了交易成本和風險。近些年來,學術界圍繞虛擬財產的法律性質、域名和商標的沖突、個人信息的財產化保護、網絡時代的隱私權等展開了持續的爭論。需要指出的是,網絡時代對傳統法律的沖擊,不僅存在于網絡犯罪領域,而是波及包括民商法在內的法學各個部門。在知識產權領域,網絡對傳統著作權保護制度的沖擊不但讓傳統工業巨頭們抓狂,也使得知識產權法成為各國網絡立法最為頻繁的部門之一。考察域外網絡民商事立法,在國際法層面,大多數的網絡國際法都是民商事立法,在內國法層面,民商法也是各國網絡法中最完備的法律部門。可以說,在網絡民商法領域,我國不但沒有搶占規則制定和輸出的先機,反而逐漸與其他國家之間出現了法律的鴻溝。如何改變這一局面,確實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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