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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同步進度對于我國這樣一個多民族的地理大國而言,區域之間的發展是否協調,不僅會影響國民經濟發展的整體格局,更關系到國家的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學術界對區域協調發展的相關問題一直保持著高度關注,但多數研究主要是從經濟學的視角探討如何出臺制定相關的區域干預政策。這些理論研究對國家區域戰略產生了明顯的影響,僅在“十一五”期間,中央政府就密集出臺了70余部與區域協調發展相關的國家級區域規劃和區域政策。但是,這些國家層面區域干預政策的密集出臺,并不意味著區域協調發展就能夠取得了實質性進展。原因在于,區域協調發展要想取得成效必須著重注意兩個方面:第一,中央政府制定的區域干預政策是否是良好的區域干預政策?區域干預政策的科學性、合理性、可行性是其發揮調節作用的前提。但如同自由主義理論克服不了市場失靈的困境一樣,政府干預主義同樣不能避免政府失效的風險。如果區域干預政策本身就不具有科學性、合理性,那就更沒有可行性可言。第二,制定出來的良好的區域干預政策能否得到地方良好地實施?如果地方政府基于自身利益考量,采用各種方法回避區域干預政策的實施,那么無論中央政府的區域協調政策制定得多么科學、合理,都不可能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就我國區域協調發展的實踐操作來看,上述兩個問題都沒有能夠得到妥善解決,其原因就在于缺乏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保障機制。因此,本文擬從區域干預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兩個方向入手,嘗試探索構建適宜我國區域發展實際的協調保障機制,將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納入制度化、規范化運行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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