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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同步進度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以后,西方國家出現了一批新型企業形態,這些新型企業對傳統企業法理論進行了突破并形成了挑戰。在這些新型企業中,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理論被摒棄,資合企業和人合企業的區分被消解,公司與合伙之間的藩籬被打破,傳統的企業法理論被顛覆。西方國家企業形態之所以有如此大幅度的創新,動力主要源于其自由主義及實用主義的傳統,同時也是市場主體對成本與收益、效益最大化等因素綜合考量的結果。新型企業形態的出現對以股份公司為核心的現代企業制度提出了挑戰,大型股份公司在現代社會已經略顯不合時宜。我國長期奉行“企業形態法定化”原則,使企業形態在法律的供給方面捉襟見肘,與西方與時俱進的企業形態相比,表現出了明顯的陳舊與固滯。在知識經濟時代,我國既應當對現代企業制度進行完善,又要不斷對現代企業制度進行反思和批判;既應當深化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又應當注重后現代企業創新機制的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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