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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同步進度當前,“改革與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已成為政府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工作。實現食品安全問題的有效治理,政府在風險規制上應不斷進行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政府公共警告是一種消費安全的預警監管方式,科學、合理的政府公共警告制度能夠起到風險預防與阻截作用。規范與完善政府公共警告制度對營造一個安全的消費環境,切實維護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障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政府公共警告是一種新型行政行為,現代意義上的公共警告源于20世紀80年代的德國,隨著公法學的不斷發展以及風險社會的到來,作為風險應對手段的公共警告逐漸成為公法學界的一個研究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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