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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同步進度方益權的大作《學生傷害事故賠償》出版,委托我為其作序。為他人的作品作序,當然是一件高興的事,因此我欣然接受。 年前,方益權到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訪學,我有幸為其作指導教師。一年中,其人、其貌、其品、其學,都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大概的描述是:有課便聽,有講座必到,沒課、沒講座就在宿舍中學習、看書、寫文章,專門研究學生傷害事故責任,別無旁騖,真正是一個學子的追求和樂趣。因此,一年下來,成果頗豐,在《政法論壇》、《法學家》、《政治與法律》等重要的法學刊物上都發表了確有見解的文章。隨后,又進行系統的研究,接著,就有本書的面世。 在閑談中,方益權曾多次對我說起自已不才,既無大智慧亦無大才能。但我跟他說,有才無才是先天的條件,有德、有品、有毅力,無才亦可有才。我總是認為,研究法律的人,總是要有一些才華,要對法律有一種感情,有一種敏感,如果一個人對法律毫無興趣,毫無感覺,大概不能研究法律。但是,這只是一個基礎。只有這個基礎而不刻苦,不努力,大概也做不了法律研究,對法律有感覺、有敏感也沒有用。現在的成功法學家,我看大多是這樣的,一方面要有自己的才華,另一方面就是靠自己的辛苦。記得有一次,《檢察日報》的記者在大年初一的時候,到清華大學法學院辦公室觀察,發現很多法學院教師都在辦公室中避開過年的歡樂而埋頭寫文章,理由是過年沒人干擾、清凈,可以集中精力研究問題。誰都知道,中國人過年,是一個團圓、團聚的日子,不去與家人團圓、團聚,而在辦公室里爬格子,如果沒有對法律的感情,沒有刻苦的精神,大概是做不到的。再說到方益權了,不管有沒有大才,但他是對法律有感情的,自己又肯努力,就能夠做好法律的研究,即使將來不會成為大家,那也會成為小家,在法學研究中作出自己的貢獻來。 說到本書的研究課題,我是一直關注的。在法院工作的時候,我就在研究學生傷害事故的問題;在教育部起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時候,我作為民法專家,一直參與工作,其中很多規定,是按照我的意見寫出來的。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條規定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規則的起草過程中,我也多次參與討論,提出了很多意見。現在,這兩個法律文件就是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的基本法律依據。這些法律文件有一個基本的精神,就是保護學生尤其是未成年學生的人身安全,學校對學生應當盡到教育、管理、保護的責任,使他們能夠健康成長,成為祖國的未來和希望,即使是受到傷害,也能夠及時獲得救助,恢復健康。這其實是一個極為重要的課題,關系到民族的強盛和祖國的未來。方益權能夠堅持不懈地研究這個課題,并且取得了今天這樣的收獲和成功,是難能可貴的。 從本書的內容和結構看,比較全面,層次清楚,邏輯性強,論述確有依據又有自己的見解,對于學校加強管理,防范學生傷害事故,出現事故如何處理和處置,以及在司法實踐中處理學生傷害事故應當遵循什么樣的規則,都做了詳細周密的說明,是教育界、司法界研究處理學生傷害事故有益的參考書和指導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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