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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同步進度在新的合同法實施的幾年里,正是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的時期,買賣合同案件數量始終居于各類民商事案件的首位。現提出構建“和諧社會”暢想,人民法院通過對具體案件的審理,可以達到衡平各方利益集團和各方當事人的利益,調和各種矛盾,為構建“和諧社會”履行自己的職責。而法官將具有明確性、普遍性、概括性的法律適用到具體的案件之中,實際上是一種法律的解釋甚至是“創制”的過程,其間使用了歸納、演繹、類比等手法,對每一具體案件進行建設性的解釋。而買賣合同法又屬于各類合同之首位,在其他合同沒有具體規定時可以適用該部分的規定,其地位是非常重要的。17世紀英國法官柯克爵士所說的“法律是一門藝術,在一個人能夠獲得對它認識之前,需要長期的學習和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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