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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同步進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自1997年3月修訂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情況變化,先后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和六部刑法修正案,對《刑法》進行了修改和補充。目前《刑法》已有數十個條文被修正或增刪,有八個不同的施行(生效)時間。為方便法官、檢察官、律師等學習、適用《刑法》,我們特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刑法修正案,結合刑事辦案的實際需要,編輯了此《刑法》文本,并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審定。 本書采用了以下法律編纂的技術手段: 一、“注解”。將《決定》中新增加的內容以注解形式置于刑法分則第三章第四節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中。 二、“提示"。將《決定》修改的內容和修正案的內容直接編人刑法有關條文中,并以“提示"形式用不同字體括注該法條增刪、修改及生效情況。 三、“條文索引”和“修正前后法條對照表”。在附錄中提供了《刑法條文主旨、罪名索引》和《刑法修正前后條文對照表》,以方便讀者檢索法條。 本書還收錄了《決定》、刑法修正案、刑事立法解釋及其他規定的全文?!稐l文索引》中的新罪名,系編者自擬,以將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的關于確定罪名的司法解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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