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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同步進度2014—2015年中國新聞傳播與媒介的法治化,從政策、法規、技術、倫理等多個方面共同推動了傳播領域的規范化。報告集中展示了本年度的新聞傳播與媒介法治發展中的幾個突出特點:1、中共中央成立網絡安全與信息化領導小組以及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等多項國家政策的出臺對傳播活動、傳媒業發展產生的深遠影響。2、公民社會領域的法治化程度明顯提高。我國批準《視聽表演北京公約》、廣告法修訂案公布、瓊瑤訴于正侵犯著作權等典型案件的審理,都體現出新聞傳播私法領域的發展已相對成熟,規制水平也更高。3、面對技術的挑戰,新聞傳播公法領域的權力介入,除了要解決規制手段“管用”的問題,在國家層面對法治化已有了更高標準的背景之下,對于規制權力法治化水平的要求也會更高。因此,針對微信、網絡淫穢色情、互聯網電視、網絡視聽等內容監管中的公權必然要受到愈來愈多的拷問,這也是目前新聞傳播法治化過程中最為復雜、問題最多、爭議最大的領域。3、新聞媒體在網絡時代仍然舉足輕重,對其在法律、倫理層面加強規范化建設是確保新聞媒體在國家、社會中發揮更大作用的必要條件。新聞道德委員會的設立、新聞敲詐的治理、名人悲劇事件報道的探討等都揭示了對新聞媒體加強規范化運作的意義。最后,媒介化社會使得傳播活動的主體“碎片化”,因此,對于傳播活動的規制也就越來越離不開社會力量的參與。而通過企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強對企業傳播行為的法治化監管就將成為未來傳播規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也是傳播法日后不斷完善的重要方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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