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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同步進度2020 年 12 月 14 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 1821 次會議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的決定》,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布。本次主要對照民法典等法律對 2011 年 2 月 18 日第一次修正的《民事案件案由規定》作出修改,共修改第一級案由 3 個,修改第二級案由 13 個,修改第三級案由 88 個,修改第四級案由 49 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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