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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同步進度國土資源部于2010年9月印發了《國土資源部關于建立健全礦業權有形市場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45號),礦業權市場建設取得了較大進展,全國省市兩級礦業權市場體系初步形成,相關制度建設相繼展開。2011年12月31日《礦業權交易規則(試行)》的頒布,進一步統一了全國各礦業權交易機構的制度規范,提升了礦業權交易的管理水平。但由于當前經濟社會的高速發展,礦業權交易活動日益頻繁廣泛,礦業權市場和礦業資本市場日趨活躍,我國礦業交易中的各種風險和問題將不斷涌現。為配合《礦業權交易規則(試行)》的實施,細化相關配套制度措施,指導礦業權交易各方主體更好理解相關制度,進一步規范礦業權交易行為,促進礦業權交易市場繁榮、有序地發展,本編寫組編寫了《礦業權交易適用法律文書示范文本》,通過對礦業權交易委托文書、成交確認書、礦業權出讓及轉讓合同、鑒證書以及中止、終止、恢復轉讓礦業權書面意見等六類法律文書的起草示范,以幫助讀者更好理解與適用《礦業權交易規則(試行)》。是國土資源部礦業權交易適用法律文書示范文本首次權威對外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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