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某是平湖市的一名公職人員,2019年4月,陳某接到一個來自朋友胡某的電話,胡某在電話中稱,自己一個朋友孫某的妻子涉嫌組織賣淫被公安機關拘留了,現在案件在法院審理階段,有沒有辦法幫忙找找關系。
陳某聲稱自己有關系,可以先去了解下情況,看能否申請緩刑或者監外執行。于是,孫某單獨約見陳某,并給了陳某6萬元現金,陳某答應,如果事情辦不成功,會把錢還給孫某。
本以為事情塵埃落定,孫某滿心歡喜地等著妻子歸來,沒想到,判決絲毫沒有受到影響。2019年4月27日,平湖法院對該案件進行判決,孫某的妻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孫某找到陳某討要說法,陳某又稱,案子這樣判了沒關系,還可以上訴改判,并向孫某要了5萬元。
此后,陳某又以辦理假釋等為由,從被害人孫某處騙取現金及香煙共計價值近4萬元。
花了數十萬元,卻遲遲等不到妻子,孫某最終向公安機關報案。
公安機關調查發現,陳某自2014年幫親戚做擔保后,一直負債累累,已被列入平湖法院失信被執行人行列,其所獲錢款大部分都已用于還債。
此外,陳某還以打聽案情、疏通關系為由,從被害人陸某處騙取8萬元;以走關系中標停車項目為由,從被害人邵某處騙取4萬元。
平湖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現金26萬余元,屬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關系文化”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從入學就業到生老病死,許多人遇事的第一反應就是“找關系”,試圖通過“關系”來超越法律和規則從而獲得“特權”。“撈人”詐騙的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夠屢屢得逞,就是抓住了當事人家屬“找關系”的慣性思維和救人的急切心理。
法官溫馨提示,遇到親友涉及訴訟,千萬不能病急亂投醫,妄圖通過非法手段去解決,而應當采取合法手段維護合法權益,不然很可能會陷入犯罪分子精心布置的騙局,落得“人財兩空”。

審核丨田舍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