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山區50多歲的劉某兵在車禍中不幸身亡,留下兩個兒子,一個智障,一個未成年,還有80多歲的老母親和癱瘓在床的弟弟。一個家因為頂梁柱的坍塌陷入生活困境。按照新的法律規定,被害人死亡賠償金可比原來提高60余萬元。為讓受害人盡快拿到賠償金,解決生活困境,蘭山法官到當事人家里調查取證。近日,蘭山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肇事方賠償劉某兵家人92萬余元。
男子車禍身亡兒子再遭車禍
2019年7月23日的中午,蘭山區汪溝鎮柴胡山村50多歲劉某兵侍弄完大棚的蔬菜,騎著電動三輪車準備回家,半路中和一輛青島牌照的貨車發生碰撞,劉某兵當場死亡。經過交警部門認定,青島牌照車輛負主要責任。
劉某兵留下兩個兒子,25歲的大兒子劉豐(化名)智力只有七八歲的水平,小兒子劉明(化名)才14歲,還有80多歲的老母親和癱瘓在床的弟弟。一個家因為頂梁柱的坍塌陷入生活困境。
然而,禍不單行,在劉某兵的事故處理期間,劉豐晚上離家出走的過程中又被車撞了,小腿粉碎性骨折。目前事故正在處理中。
近日,記者來到劉某兵的家中看到,劉豐腳上打著石膏坐在輪椅上。他不停地用手指著茶幾,口齒不清地喊著“擦,擦……”,劉某兵的妻子趙欣(化名)一遍一遍地擦著已經一塵不染的茶幾。她說,孩子不發脾氣的時候幾乎都是這個狀態,一直要求她一遍遍擦茶幾……
據介紹,趙欣和劉某兵1994年結婚,很快生下了兒子,可是兒子七八歲才會走,智力發育也明顯比其他的孩子落后,他們到醫院檢查發現孩子存在智障。趙欣哭著說,兒子生活不能自理,經常沒來由發脾氣,到了晚上還經常往外跑,多次是報警才找回。劉某兵出事之后,他又一次跑出去的時候被一輛車撞了,肇事車輛把他送到了附近的醫院,小腿粉碎性骨折。手術后因為他不配合打針,把醫院的醫療器械都摔壞了,他們不得已出院回家。手術治療費已經到了8萬多元。目前要等著兒子康復拆石膏后做傷殘鑒定,才能處理相關賠償事宜。
劉某兵的母親家中,80多歲的母親正在照顧劉某兵的弟弟,因為受傷,劉某兵的弟弟劉華(化名)由于意外摔傷了脊椎,再也無法下地走路,只能由老母親長期照料。
為解困境法官實際調查取證
蘭山法院陳同工作室法官陳同是這起案件主審法官。陳同說,拿到案卷,看到這一家人的遭遇,他心里也很不是滋味。在他的主持調解下,雙方達成諒解協議。陳某兵和家人是農村戶口,按照3月12日出臺的《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工作的意見》,被害人死亡賠償金可由原來的30多萬元提高到90多萬元。
現在劉某兵的家人就盼著賠償金趕緊到位。趙欣說,劉某兵去世后,她一個人照顧兒子就忙不開,家里的大棚也不再種植了,現在大兒子又受傷了,她更是得寸步不離,全家人都失去了經濟來源。
陳同說,賠償金中包括劉某兵兩個兒子的撫養費、母親的贍養費和他弟弟的扶養費,需要相關鑒定機構鑒定他們沒有勞動能力。但是鑒定時間程序比較復雜,時間較長。對這種情況,按照法律規定,為了不讓當事人一次次跑鑒定機構,也縮短賠償的時間,他們可以到當事人家里調查取證,通過村干部和村里的村民了解他們實際的勞動能力狀況。“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我們盡可能做到人性化,維護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陳同說。
經實地調查取證,并依職權向其村支部書記劉嘉誠就相關信息做調查筆錄,經查實,劉某兵的弟弟劉華(化名)為一級傷殘,腰部以下癱瘓臥床二十七年,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無任何勞動收入,除享受農村低保外,生活來源全部依靠其兄姐三人;劉豐自幼精神智力殘疾,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無任何勞動收入,生活來源及衣食等全部依賴其父母。
陳同說,他們將按照相關法律程序,加快案件審理速度,以讓當事人依法盡快拿到賠償,幫他們解決生活困境。
一審判決肇事方賠償92萬元
5月7日,蘭山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肇事方賠償劉某兵家屬92萬元。劉某兵家人因劉某兵交通事故死亡產生的死亡賠償金、處理喪葬事宜誤工費、交通費、喪葬費、撫養費、車輛損失費共計1 268 207.5元,根據庭審調查質證并遵循公平原則,法院對于事故雙方當事人的事故責任按照3:7的比例予以劃分,劉家人可獲得賠償金約92萬元。
得知了法院的判決結果,劉某兵的妻子趙欣又一次哭了,她說家里的頂梁柱沒了,看著身高馬大但是連基本認知都沒有的大兒子,尚未成年的二兒子,她一籌莫展,不知道生活的希望在哪里。是蘭山法院的法官讓他們感受到,他們可以依靠信任法律。陳同法官很認真負責,不像他們想象的法官那樣高高在上,他們覺得很感動。
來源: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 陳同 胡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