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來臨
我國自古就有
“祭奠故人、寄托思念”的傳統
然而
近年來因骨灰安葬
墓碑署名
舉辦告別儀式等
引發的祭奠權糾紛時有發生
那么所謂的祭奠權
究竟是什么權利呢?
發生糾紛后該如何處理呢?
京小槌帶你來看幾則案例

案例一
父親被保姆擅自火化安葬,是否侵權?

案例二
父親起訴女婿返還逝去女兒的骨灰和遺像

案例三
因墓碑未署名
長子與同父異母的兄弟發生糾紛


京小槌釋法

京小槌寄語
對已故親屬的追思和紀念,既是生者對于死者的祭奠,又是相關人格權的葆有。逝者已矣,來者可追。各方親屬應當互諒互讓,以更多包容諒解開釋前嫌,令逝者安息。
THE END
來源:京法網事
編輯:胡澤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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