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8日,肥西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疫情期間虛假出售口罩詐騙案。被告人蔡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被告人蔡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發現很多人在微信朋友圈求購防疫物資口罩,便動起了歪腦筋。2020年2月14日,蔡某看到微信好友王某發動態急求口罩,便主動聯系對方,稱有口罩貨源,并將自己使用的另一個微信號推薦給王某,謊稱是口罩賣家。王某信以為真,與“口罩賣家”蔡某談妥以2元的價格購買3000個口罩,并當即微信轉賬2000元定金。收款后,蔡某將對方從微信好友列表中刪除。蔡某還用同樣的手法騙取另一位微信好友4200元。
2020年3月13日,蔡某在家中被肥西縣公安局民警抓獲歸案。案發后,蔡某退還兩被害人6200元,并認罪認罰。
肥西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蔡某在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銷售疫情防控重要物資口罩的名義,騙取他人合計人民幣62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從嚴懲處,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并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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