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察雅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由察雅縣人民檢察院提起的被告人多某、多某某某涉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一案,該案是全面實施公益訴訟制度以來,察雅縣人民法院審理的首列公益訴訟案件。本案邀請了縣“兩代表一委員”、縣林業局、護林員等近10余人旁聽庭審。
簡要案情:2019年5月份挖蟲草時,被告人多某提議上山獵捕獐子(林麝),被告人多某某某表示同意,并商議購買鐵絲制作鐵絲獵套、獲取麝香后平分所得。并于2019年7月15日在肯通鄉帕措山進行了鐵絲獵套的安裝設置。2019年7月19日,兩名被告人所設的鐵絲獵套套住野生動物1只,從野生動物的尸體剖出器官1只、拔出獠牙1對。經鑒定,該野生動物為偶蹄目麝科動物林麝,且為雄性個體,屬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其價值為人民幣3萬元。
本院認為:被告人多某、多某某某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共同故意非法獵捕、殺害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追究其刑事附帶民事責任,因兩被告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態度較好,予以從輕處罰,故判處被告人多某、多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一千元。判令兩被告賠償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三萬元人民幣,并在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
懲罰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希望通過這起公益訴訟案件的審理,對被告人多某、多某某某起到警示作用,讓他們能夠認真反思自己的行為,引以為戒,痛改前非,增強法律意識。同時也希望本案的辦理能對社會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喚醒公眾對公益保護的個體意識,共同營造公益保護的良好氛圍。 (察雅縣法院)
還有70%,馬上登錄可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