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禁毒專項斗爭,從嚴懲處毒品犯罪行為,進一步加強毒品犯罪預防教育,維護社會平穩安定,11月2日,我院對兩起毒品案件進行公開集中宣判,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死刑不等刑罰。
隱匿作案運用電焊藏毒
被告人吳某與劉某生共同租住在三亞田獨下新村,兩人協作購進毒品后分銷給他人以賺取利益,2016年12月21日,吳某與劉某生合伙以販賣為目的向販毒上線賴某(另案處理)求購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雙方經過電話商議,約定劉某生以10000元的價格購買500克甲基苯丙胺。2017年1月3日,賴某將毒品藏匿于一臺電焊機內,通過大巴車寄送到三亞。1月4日,大巴車到達三亞東岸加油站后,劉某生與吳某前往加油站“接貨”時被公安民警當場抓獲,民警現場打開包裹著電焊機的編織袋,從電焊機內繳獲一包凈重497.74克的毒品,檢出甲基苯丙胺含量達71.9%。另外,在被捕前一個月期間,吳某還曾兩次獨自販賣甲基苯丙胺共計12.14克。同案審理的被告人董某璜于2017年1月4日向吳某東販賣毒品,二人在吳某東駕駛的車上交易時被民警當場抓獲,現場繳獲毒品0.2克,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我院審理查明,吳某、劉某生、董某璜的行為均構成販賣毒品罪。其中吳某和劉某生共同或單獨販賣甲基苯丙胺共509.88克,毒品數量大,兩人在共同預謀販毒活動時地位及作用相當,無主從分別,且兩人均系累犯、毒品再犯,應從重處罰;董某璜販賣甲基苯丙胺0.2克且系累犯、毒品再犯,本應從重處罰,但因其有坦白情節可從輕處罰。我院一審依法作出判決:吳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劉某生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五萬元;董某璜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三千元。
秘密分銷毒品交易頻發
在另外一起案件中,被告人黎某紅向廣東的販毒上線購進毒品后,分別販賣給位于三亞的麥某昌和王某飛,供兩人再次販賣或吸食。
2016年8月10日和8月27日,黎某紅通過販毒上線分兩次購得毒品,隨后從廣東返回三亞,麥某昌和王某飛各自電話聯系黎某紅,最終商定黎某紅以每克80元的價格向麥某昌販賣甲基苯丙胺1000克、向王某飛販賣甲基苯丙胺1000克。收到毒品后,麥某昌于8月11日向黎某紅所持銀行卡匯存共計80000元,王某飛于8月30日至31日向黎某紅所持銀行卡匯存共計50000元。2016年9月3日,黎某紅攜帶毒品從湛江乘坐大巴車返回三亞,在繞城高速三亞學院路口處下車時被公安民警當場抓獲,現場繳獲毒品含甲基苯丙胺成分4123.7克,含量均在75%以上,1包凈重0.48克,檢出咖啡因成分。
2016年8月11日麥某昌從黎某紅處購買到甲基苯丙胺后,9月3日21時許,李某泰、符某二、邢某超(另案處理)先后來到麥某昌住處吸食毒品,邢某超向麥某昌購買毒品后準備離開。次日凌晨,公安民警當場將三人和麥某昌抓獲,繳獲甲基苯丙胺80.82克、海洛因37.44克,美沙酮1970克。
2016年9月4日,王某飛在其住處內容留陳某妹等三人(另案處理)吸食甲基苯丙胺。當日凌晨,公安民警將吸毒人員全數抓獲并從房內查獲吸毒工具2個,白色晶體狀物1包,經鑒定,凈重6.31克,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我院審理查明:黎某紅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5123.70克,咖啡因0.48克;麥某昌販賣甲基苯丙胺1047.38克、海洛因37.44克、美沙酮1970克,兩人販賣毒品數量巨大且系累犯、毒品再犯,社會危害性大,應當從重處罰,麥某昌在其住處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應實行數罪并罰。王某飛其行為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且系累犯、毒品再犯本應從重處罰,但鑒于其有坦白情節可從輕處罰。我院一審依法作出判決:黎某紅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麥某昌犯販賣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兩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王某飛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近年來,我院嚴格按照省委、市委以及省高院關于禁毒三年大會戰的工作部署,始終堅持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懲處毒品犯罪,有力打擊了三亞地區的毒品犯罪活動,震懾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2017年1-9月,我院共審結毒品案件54起,占已審結刑事案件的31.58%,此次集中宣判的毒品犯罪案件中,有毒品累犯販賣毒品數量巨大被判處死刑的,有多次小量販賣毒品被從重處罰的,有心存僥幸容留他人吸毒的等等,對以上各類毒品犯罪采取零容忍態度,正體現出我院要凝心聚力打贏禁毒大會戰的堅定決心。我院將持續增強毒品打擊力度,遏制毒品的高發蔓延勢頭,同時積極參與禁毒預防工作,通過公開審理、公開宣判,適時組織各社區群眾和在校學生等參加庭審旁聽、接受警示教育,不斷強化禁毒工作的社會效果,與相關職能部門、社區、學校、企事業單位協同發力,凈化社會生活環境,全面提升群眾防毒拒毒意識,合力筑牢“毒品防火墻”。
來源: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