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介紹,成就佳話的好事一樁
相親結婚,締結良緣的喜事一件
但最后卻成了以結婚為名
實施詐騙的違法犯罪活動
近 日
月湖區法院依法審結一起
涉外婚姻詐騙案件

案情回顧
阮某為賺取部分“彩禮”,通過婚姻名義與中國籍男子共同生活一段時間,之后再伺機逃回越南國內。2019年10月12日,阮某經鐘某、阿甲夫婦(均另案處理)介紹,與撫州市居民曾某在越南“相親”成功,曾某父親支付人民幣10萬元“彩禮”給鐘某。隨后,鐘某等人在越南幫阮某辦理了護照、未婚證明等證件,進入中國境內。同年12月3日,曾某與阮某在江西省民政廳辦理了結婚證后,回到曾某家以夫妻名義生活。在曾某家生活期間,阮某在阿乙、阿丙、張某等人(均另案處理)幫助下,制作了假身份證,輾轉來到樂平市,并與月湖區居民孔某“相親”成功。2020年3月21日孔某支付了人民幣13萬元“彩禮”,將阮某帶回家中以夫妻名義生活,阮某分得人民幣2萬元。案發后,阮某如實供述了上述詐騙的事實。

法院審理
被告人阮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借婚姻為名騙取財物,伙同他人騙取了曾某、孔某“彩禮”共計人民幣23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阮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所犯罪行,屬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據此,判決阮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阮某與同案人員共同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判決后,阮某未上訴。
溫馨提示
近年來,在農村“娶妻難,妻難娶”情形下,越來越多的人尋求涉外婚姻。但涉外婚姻存在以下風險:
01
婚姻關系維系難。客觀上存在語言文化、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異。雙方相處時間短,感情基礎薄弱。
02
解除婚姻關系難。女方下落不明后,男方只能選擇訴訟離婚。涉外案件法律文書送達程序復雜,送達難,導致案件審理周期長。
03
易遭遇婚姻詐騙。男方不了解女方情況,且娶妻心切,防范意識較弱,易讓不法分子有可趁之機。
在此提醒大家,摒棄速配式婚姻,謹慎赴境外相親娶妻,防止“人財兩空”,對自己、對家庭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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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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鷹潭中院新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