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知識產權法院(以下簡稱上海知產法院)審結上訴人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奇藝公司)與被上訴人北京搜狗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搜狗公司)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搜狗公司不構成對愛奇藝公司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爭議:輸入法中加載“搜索候選”功能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
愛奇藝公司系愛奇藝網站的經營者,搜狗公司是搜狗輸入法軟件的提供者。
搜狗輸入法有一個功能,即當用戶在互聯網環境下使用該輸入法進行拼寫時,其會同時提供“輸入候選”詞和“搜索候選”詞,用戶點擊“搜索候選”詞,會跳轉至搜狗搜索網站。“輸入候選”詞和“搜索候選”詞在搜狗輸入法中呈現上下兩列、不同大小的區分,同時搜狗輸入法提供了關閉“搜索候選”的設置,但在安裝時默認帶有“搜索候選”功能。
愛奇藝公司訴稱,普通用戶使用搜狗輸入法軟件在愛奇藝公司手機端網頁搜索欄中進行輸入時,會自動顯示用戶可能輸入的影視劇名稱作為“搜索候選”,且呈現方式容易使用戶誤認為“搜索候選”為“輸入候選”,從而引誘用戶點擊。用戶點擊后,瀏覽器會跳轉至搜狗公司的“搜狗搜索”頁面,并呈現其關聯方搜狐視頻的相同影視劇播放鏈接,從而將愛奇藝公司的流量、交易機會引導至搜狗公司的關聯公司或第三方。
愛奇藝公司認為,搜狗公司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恩度公司通過其運營的“N多市場”向公眾提供涉案軟件的下載,亦應承擔侵權責任,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搜狗公司立即停止其不正當競爭行為并向愛奇藝公司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恩度公司就上述金額中的10萬元承擔連帶責任,兩者共同賠償愛奇藝公司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出的合理開支13.4萬元。
搜狗公司則辯稱,其與愛奇藝公司之間沒有競爭關系,未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
法院: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搜狗輸入法中的“搜索候選”功能不會使用戶產生混淆,該功能具有適當的設置途徑,其效果并非直接跳轉進行視頻播放,未超出適當的使用范圍,且非專門針對影視劇相關內容而設置。同時,被控行為未對愛奇藝公司和消費者產生不利影響,不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駁回愛奇藝公司全部訴訟請求。
愛奇藝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上海知產法院提起上訴。
上海知產法院審理后認為,本案的被控行為發生在用戶已經進入了愛奇藝網站,且已經啟動了搜索行為之后,用戶欲在愛奇藝網站上搜索或觀看視頻的目的是顯而易見的,愛奇藝公司因此可以獲得相應的交易機會或至少可以獲得相應的搜索流量。搜狗輸入法對于“搜索候選”內容與“輸入候選”內容分上下兩層排列、文字大小不同,并設置了“搜索候選”的關閉功能,這些措施雖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降低混淆的程度,但其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還需綜合其他因素進行考量。
市場競爭的主要表現是對交易機會的爭奪,經營者對于某一交易機會的喪失是競爭的必然結果,但只有被控行為違反了商業道德,該行為才具有可責性。上海知產法院綜合考量該行為給愛奇藝公司、消費者權益和市場競爭秩序的影響,認為本案被控行為并未過度妨礙愛奇藝網站的正常運營,也未破壞正常的市場選擇功能,尚未達到擾亂市場競爭秩序的程度,據此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說案】應當賦予市場自由競爭空間
上海知產法院法官范靜波在判后表示,反不正當競爭法鼓勵經營者通過技術創新、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的方式進行效能競爭,制止通過欺騙、強制客戶交易,或者通過妨礙他人正常經營而獲取競爭優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本案中,搜狗輸入法同時具備“搜索候選”和“輸入候選”兩種功能,是一種技術上的創新,具有一定的正面市場效應。雖然被控行為看似介入了愛奇藝網站的運營,但這種介入行為本身并不代表其具有不正當性。首先,隨著互聯網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以及信息技術和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互聯網市場領域的各種產品或者服務關聯性和依附性不斷加深,經營者不可能固守已有的市場或技術領域,以各種方式進入競爭對手領域參與競爭是不可避免的。其次,鼓勵市場競爭的主要目的是為促進創新,創新往往并不來自于閉門造車式的自我修煉,其更多地來自于經營者技術或商業模式之間激烈的撞擊。如果僅僅因為某種技術或商業模式介入競爭對手的經營而否定其正當性,無疑將會極大挫傷創新動力。本案被控行為并未過度妨礙愛奇藝網站的正常運營,也未破壞正常的市場選擇功能,尚未達到擾亂市場競爭秩序的程度。被控競爭行為總體上仍然是一種效能競爭。
競爭是市場經濟最基本的運行機制,也是市場活力的源泉。互聯網產業之所以能夠獲得蓬勃發展,正是來自于相對充分和自由的市場競爭。踐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立法精神,不僅需要司法制止擾亂市場秩序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也需要某種程度上的司法克制,賦予市場自由競爭的空間。這種自由競爭的空間,不僅為搜狗公司所需,也為愛奇藝公司及所有的市場競爭者所需。
來源:上海知識產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