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省法院在福州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福建法院關于涉民生民企專項執行行動有關情況,并發布了2019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執行案例。
這十個執行案件為:1.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的張某中等110人與福建建原混凝土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系列執行案;2.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的吳某輝以虛假訴訟方式拒執系列執行案;3.廈門海事法院的福建省加勒王游艇銷售有限公司與香港貝福蒙斯游艇有限公司等船舶買賣合同糾紛執行案;4.泉州晉江市人民法院的山東鼎譽廣告設備有限公司等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5.三明清流縣人民法院的清流磐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系列執行案;6.南平順昌縣人民法院的福建富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筑物糾紛執行案;7.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法院的賴某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一案;8.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福建省澳泰房地產有限公司系列執行案;9.平潭綜合實驗區人民法院的神州閃貸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系列執行案;10.福州鐵路運輸法院的福州工商銀行等與林某華借款合同糾紛執行案。
這十大執行案例是從全省范圍征集的執行案例中挑選的,具有社會影響大、大眾關注度高、執行效果好的特點,集中展示了執行干警為破解執行難、增進民眾福祉所付出的艱辛努力以及良好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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