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創城工作的持續推進,裕華法院認真貫徹落實加強立審執協調,積極助推“紅色物業”社區建設的開展,依法維護物業權益,依托一鄉(鎮)一法庭,激活民間調解資源,強化訴前調解力量,為“紅色物業”提供了法律服務和司法保障。
近日,裕華法院受理一批“紅色物業”系列案件,在 “一鄉(鎮)一法庭”——東苑法庭調解員的調解下,7戶業主與物業公司在訴前握手言和,案件得到圓滿解決。
“我們與物業之間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對于這個調解結果我們非常滿意,感謝法院和調解員耐心調解。”小區業主李某說,原來某小區7戶業主因對物業公司不滿拒絕繳納物業費,加之該物業公司進駐不久,雙方缺乏溝通和信任,導致矛盾不斷激化,隨后物業公司將其中7戶業主訴至法院。
該案訴至法院后,考慮到該案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為提升解紛“引導力”,裕華法院及時將該批案件分流至小區所在的“一鄉(鎮)一法庭”——東苑法庭進行訴前調解,引導雙方當事人依法理性維權化解矛盾。經過調解員電話溝通后得知,由于物業公司與業主缺乏溝通,雙方造成對立情緒。調解員抓住雙方矛盾癥結,從情、理、法多方面進行耐心勸解,把話說到業主、物業管理者的心坎中,最終解開了雙方的誤解,達成了訴前調解,做到小矛盾不出小區、大矛盾不出街道。
物業服務活動關系到每位居民,加強小區管理不僅是城市基層治理的需要,也是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抓手。為進一步助力“紅色物業”,裕華法院主動將矛盾化解納入社會治理大格局,通過依托一鄉(鎮)一法庭工作格局,積極延伸司法職能,強化訴源治理,充分發揮一鄉(鎮)一法庭解小區難題,調矛盾糾紛的作用,積極妥善處理物業糾紛案件,促進物業糾紛整體化解、源頭化解,推動形成“社會調解優先,法院訴訟斷后”的矛盾糾紛解決理念,把問題解決在基層、矛盾化解在源頭,助力社區治理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