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日上午,集寧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王某某、張某某、郭某某三人涉嫌搶劫、非法拘禁一案。該案是集寧區人民法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以來審理的第一起涉惡犯罪案件。自治區高院、市中院掃黑辦相關負責人,區檢察院檢察長吳德霖,區政法委執法監督員,我院院長張建軍、副院長郭崗及部分審委會委員親臨現場旁聽庭審。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王某某、張某某、郭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等手段強行索要他人錢財,同時以非法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二百三十八條的規定,應以搶劫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在法官的主持下,控辯雙方圍繞被告人的具體犯罪事實進行了充分的舉證質證,并對定罪量刑的事實、證據及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了法庭辯論。因案情復雜,法官宣布擇期宣判。
自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在全國開展以來,集寧區人民法院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人員保障,完善工作機制,形成了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的高壓態勢。今后的工作中,集寧區人民法院將進一步貫徹落實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精神,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積極推進全院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深入開展,切實保障社會和諧有序、人民安居樂業。
來源:烏蘭察布市集寧區人民法院
還有70%,馬上登錄可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