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近日來,黃陵法院集中公開開庭審理五起刑事案件。24日該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理四起簡易程序案件;25日上午,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首次以速裁程序審理一起刑事案件,由黃陵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師成明出庭支持公訴,黃陵縣人民法院副院長惠延軍獨任審理。
該案系孫某強危險駕駛罪一案。庭審過程中,惠延軍副院長首先向被告人宣布該院決定對案件適用速裁程序審理,被告人孫某強同意后,檢察長師成明代表國家公訴機關宣讀起訴書,并發表了量刑建議。在征求辯護人意見后,被告人作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認罪認罰,對公訴機關指控及證據無異議,并同意檢察機關量刑建議。主審法官在被告人最后陳述結束后進行當庭宣判。以被告人孫某強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1個月,宣告緩刑2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該案適用速裁程序審理,在庭審過程中不進行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故庭審15分鐘結束,從收案到結案僅用2天時間,大大提高了辦案效率,節省了司法資源。
該案系黃陵法院首次適用速裁程序審理的刑事案件,也是全面貫徹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體現,今后,黃陵法院將堅持貫徹“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堅持刑事審判原則,充分利用刑事司法手段維護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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