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群眾法律知識水平的提升,越來越多的人在遇到糾紛時,會選擇法律方式解決糾紛,法院案件大幅增長,而法官人數增長幅度遠低于案件增長幅度,人案矛盾突出。在這樣一種大背景下,如果法官在大部分案件中都親自去調查取證,無疑會降低司法效率。通過推行律師調查令制度,在必要的時候借助律師這一法律職業群體來共同促進司法效能的發揮,根據實際情況將某些調查取證這一非絕對專屬性權力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由律師行使,是司法職能的合理延伸,也是出于更高效發揮司法效能的需要。但由于被調查人對于律師調查令缺乏有效的真偽驗證手段,律師在調查中常常遭到無理的拒絕,限制了律師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區塊鏈+律師調查令”通過運用區塊鏈技術,憑借操作記錄全程留痕,可溯源,防篡改等優勢來解決律師令真偽驗證問題,進而保證律師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也提升了律師參與我國法治建設的積極性。
2019年10月2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體學習時指出,要抓住區塊鏈技術融合、功能拓展、產業細分的契機,發揮區塊鏈在促進數據共享、優化業務流程、降低運營成本、提升協同效率、建設可信體系等方面的作用。這一講話明確了區塊鏈技術在我國技術發展和產業變革中的地位,也為國家治理與司法審判工作應對數字經濟時代的新機遇、新挑戰指明了方向。
作為首批司法鏈試點法院,吉林高院積極探索區塊鏈技術在全省法院的創新應用,基于區塊鏈技術去中心化信任機制、不可篡改及可溯源的特點,結合法院實際業務,深入挖掘區塊鏈技術與法院業務的契合點。上線了區塊鏈+律師調查令的新模式。

1、律師可以通過吉林電子法院/律師服務平臺/訴訟一體機多種方式來申請律師調查令,法院收到申請后,先對申請內容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會制作電子版律師調查令并通過司法鏈平臺對調查令進行上鏈。最后通過電子送達的方式將律師調查令給到律師。

場景價值體現在
一是對法院而言。提高辦案效率,降低訴訟成本,提升司法公正。確保律師調查令不會被篡改,保障各方權益,提升法院權威性。打破律師調查令難以取證的尷尬局面,調動律師取證的積極性,為法官裁判和執行提供更多更可靠的證據。完善線上辦案流程,實現律師調查令無紙化流轉,促進法院信息化建設。
二是對律師而言。可以降低律師調查令的驗證成本,縮短收集證據時間。可以網上申請簽收調查令,免去了律師往返法院的奔波,提高訴訟效率。
三是對協查單位而言。避免了因律師調查令產生的信息泄露,提高了數據安全性。司法鏈上鏈存證,使得整個流程更加安全可信,簡化律師調查令的驗證流程,提高單位辦事效率。
吉林法院將依托區塊鏈技術構建一張可信的司法價值網,形成智慧法院數據產生及流轉的信任保障體系,服務智慧法院四智建設。同時,吉林法院也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繼續探索區塊鏈在司法領域的應用場景,輸出創新成果,面向全國法院提供吉林樣本,貢獻吉林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