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民事保全中心在某保全案件臨近屆滿前一天收到重慶某建設公司提交的續保申請,為了避免已凍結的銀行存款650萬元脫保,保全中心于2月24日收到申請后,立即審查并制作民事裁定書、執行裁定書,完善案件相關流程手續。
2月25日上午,保全中心執行人員趕往某銀行巴南支行辦理凍結手續,銀行人員告知該賬戶是該支行原某分理處辦理,只能由該分理處辦理,而分理處現已為某支行,巴南支行的系統無法辦理續凍程序,該分理處設立在鎧恩國際家居市場之內,疫情期間市場已關閉,該分理處無人上班。執行人員遂委托巴南支行的工作人員幫忙聯系分理處的負責人,告知該凍結即將于當日期限屆滿。經多次電話聯系溝通,確定于當日下午由分理處派專人等候法院執行人員辦理續凍業務。當日下午,保全中心執行人員再次前往某銀行分理處,在銀行工作人員的協助執行下,順利完成銀行存款650萬元的續凍。
據統計,民事保全中心在疫情期間,認真落實“不聚集、少外出、少接觸”的疫情防控要求,建立輪流值班制度和應急響應制度,為當事人及時辦理各項保全事務。期間共審查辦理財產保全案件17件,其中為當事人續保財產2件計850萬元。同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相關業務庭法官電話聯系工作400余次,并采取電話、微信、郵件發出通知5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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