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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同步進度三、處理股東權益糾紛的相關問題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請求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管理人員名冊、財務會計報告、股東會議和董事會會議記錄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公司限期提供。 股東請求查閱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及相關賬簿的,應當說明正當理由,包括查閱的原因和目的,否則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主張撤銷股東會議決議或者認定股東會議決議無效的,應當自股東會議結束之日起60日內提起訴訟;逾期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就公司合并、分立或者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項形成決議,并且在決議后股東所持股份難以轉讓的,在股東會決議表決時投反對票的股東有權請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公司連續多年贏利,且符合公司法規定的股東盈余分配條件,而公司不予分配利潤的,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持股份額的股東有權請求公司召開股東會作出決議;在股東會決議表決時投反對票的股東有權請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在上述糾紛中,異議股東應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60日內,與公司就收購股份進行協商;逾期協商不成的,異議股東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