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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從事為出國定居、探親、訪友、繼承財產、留學、就業及其他非公務活動提供信息服務、法律咨詢和幫助申辦簽證及境外聯絡、安排等中介活動,必須報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審核并報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批,憑國務院有關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法律沒規定,融資協議解除責任怎么擔?
通過中介買房并簽訂《居間合同》,中介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買方是否應該繼續按照合同履行?
摘要: 房地產居間糾紛歷來是審判實踐中的難點,由于居間合同的特殊性以及長期以來對一些基本問題未形成統一認識,居間糾紛處理中的執法不統一現象仍然比較常見,尤其是對當前房地產交易中頻繁出現的“跳中介”現象如何認定、處理,實務界分歧較大,這在一定程度上...
摘要: [案情]* 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經公開審理查明,2008年11月27日,原告上海中原物業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原公司”)與被告陶德華簽訂了《房地產求購確認書》,第1條約定,陶德華愿意委托中原公司居間求購本市株洲路某室房屋;第2條約...
摘要: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居間活動在為溝通活躍經濟信息、促進商品的加速流通、推動經濟發展中,越來越顯示出重要作用。隨之,居間合同在社會經濟生活中也應運而生,且糾紛也逐漸反映到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中來。
摘要: 居間合同,是伴隨著近年來市場經濟的興起而逐漸增多的。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生產資料的配置、產品的銷售等等已不再由國家計劃全部統配包攬下來,而是靠企業單位的自行選擇配置與銷售,緣由國家計劃控制的商品從過去數百種之多現在減至僅幾十種,在市場經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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