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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同步進度摘要: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的普遍方式,它直接關系到大多數股東、公司本身和市場交易相對人(即其他市場主體,如其他公司、團體、個人)的利益。我國2005年10月27日修訂通過的公司法(以下簡稱新《公司法》)較1993年通過的公司法(以下簡稱舊《公...
摘要:【摘要】 本文在考察司法實踐和比較相關立法的基礎上,分析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法律適用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自己的見解。全文共分為三部分。首先,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法定條件及其適用進行了分析,討論了同意條款和股東優先購買權的適用問題。...
本案關注點: 當事人之間雖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并辦理了股權變更登記,但該行為實質上是通過讓與股權的方式擔保債務的履行,而非一般的股權轉讓行為,屬于市場經濟發展中的特殊擔保類型,未違反法律及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此種擔保方式合法有效。依此擔保方式,債務人未按約定歸還債務的,不能以股權轉讓無效為由要求返還股權,債務人依法清償債務后,有權要求債務人歸還股權。當事人無法證明其已清償了案涉股權所擔保的債務,對其返還案涉股權的請求不予支持。
本案關注點: 股東對外轉讓股權,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轉讓股東雖然合法持有股權,但其不能濫用權利,轉讓股東撤銷對外轉讓股權時,不得損害享有優先購買權的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