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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同步進度摘要:信用證的兩個最基本特點就是信用證的獨立性和單據交易。這種結算方式以銀行信用代替了買賣雙方的商業信用,對國際貿易的發展起了促進作用。但是,由于信用證交易原則所固有的理論缺陷,加之國際貿易本身的復雜性,致使信用證欺詐日益盛行,而信用證申請人對...
摘要:跟單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縮寫為L/C),是國際貿易結算中占主導地位的一種支付方式,它是由開證行根據開證申請人(進口商)的請求,向受益人(出口商)開立的,在申請人要求的金額和期限內,當受益人提交議付的單據符合申請人的要...
本案關注點: 信用證欺詐,是指信用證受益人在根本無貨或者質量低劣無法交貨的情況下,單獨或與他人惡意串通,偽造符合信用證要求的一種或幾種單據,從開證行騙取信用證項下貨款,從而使開證申請人遭受經濟損失的行為。開證行如無證據證明信用證項下單據是受益人單獨或與他人惡意串通偽造的,目的是從開證行騙取信用證項下款項,且該偽造行為已經給開證申請人造成了實質性損害,不能援引信用證欺詐例外原則拒付信用證項下款項。
本案關注點: 信用證獨立性原理表明,信用證一經開出,即獨立于基礎合同,受益人能支持其獲得信用證支付的惟一理由是提交合格單據。當事人不得以基礎買賣合同中的情形作為信用證付款義務的抗辯。但是,根據信用證中“欺詐例外”的原則,當存在單據上或者基礎合同履行中的欺詐行為時,對信用證可以不適用獨立性原理而予以止付。